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硬核"提速 "好医生"商标案执行难问题仍待解

发表于:2020-04-28 17:12:01|1692

4月26日是世界第20个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再次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案件审判“硬核”提速。2019年11月4日,“西门子”商标纠纷案终审宣判,西门子股份公司全面胜诉。今年3月4日,美国球星乔丹状告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经过长达八年之久的拉锯战,终审落槌。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乔丹体育公司存在侵权行为,禁止再使用相关品牌名称以及产品logo,一代巨星乔丹在中国法院讨回了公道。 

  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再添“硬核”力量,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4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其中明确将进一步制定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一系列有力政策举措的推出,一个个知识产权案件的公正高效审判,彰显了我国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判决之后 

  2020年3月4日,持续8年、备受关注的“乔丹商标系列案”终于告一段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此后,针对此次败诉,乔丹体育发表声明回应称:“该判决不会影响我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影响。” 

  “乔丹商标系列案”终审宣判后,乔丹体育公司虽对外声称现有商标仍可正常使用,但在线下门店已将“QIAODAN”的拼音标识撤销,取而代之的则是“QDSPORTS”,新标识和“乔丹”有着本质区别。与乔丹体育不同的是,“好医生”商标案终审落槌之后,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仍在大力宣传使用“平安好医生”,未见任何改变。 

  

  据了解,2019年12月30日,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医生集团”)诉平安健康侵权“好医生”商标权一案,四川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要求平安健康停止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等侵害“好医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300万元。对此,平安健康也对外回应称:公司尊重并支持司法判决,“平安好医生及图”商标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公司在日常业务和公司运营中对该商标的使用、宣传不受任何影响。 

  4月14日,央视《新闻联播》对平安好医生进行报道;4月16日,平安好医生与数字广西集团共同组建成立的广西平安好医生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 

  除此之外,平安健康含有“平安好医生”字样的广告内容仍在市场上投放,广为宣传。今年3月9日,《中国企业报》记者在成都万科·汇智中心、国航世纪中心,以及瑞升望江橡树林北苑小区,仍能看到平安健康投放的“平安好医生”广告。 

  那么,平安健康对四川高院终审裁定的“平安公司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好医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平安健康称“公司尊重并支持司法判决”,尊重和支持又体现在哪些方面?为此,4月20日,《中国企业报》记者专程前往上海,对平安健康进行采访。 

  在上海平安大厦一楼大厅,平安健康行政部的颜禹轩及时向市场公关部反馈了记者的采访信息,但记者久等未果。在记者返回酒店途中,平安健康市场公关部负责媒介对接的王露打来电话,详细了解记者对该公司的采访内容,并表示尽快联系记者,直到21日上午11时,王露来电表示还没有接到公司领导的明确意见,同时,很关心记者在上海有没有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品,可以给快递到酒店。 

  在平安大厦记者看到,大厅在醒目的位置摆放着2台“平安好医生一分钟诊所”智能药柜,该产品是平安公司在2018年79届全国药品交易会上推出的。在平安大厦临龙华中路的外立面则安装有非常显眼“平安好医生”5个大字。 

  困扰依旧 

  “执行难”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近年来,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国在法律层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去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被重点强调,运用失信“黑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来约束市场主体,避免让一些知识产权保护案件面临“空判”的尴尬,变得十分必要。 

  

  “好医生”商标案终审落槌4个多月后,针对平安健康的继续侵权行为,4月1日,好医生集团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执行方案,4月14日,法院对平安健康发出限制消费令(【2020】川01执350号)。据限制消费令内容显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好医生集团申请执行平安健康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正式立案执行,依法对平安健康及其法人代表秦戬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列入失信黑名单。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底,“平安好医生”APP累计注册用户数达到 3.15 亿,平均月活跃用户数6690万人,全年平均付费用户转化率 4%,线上日均咨询量为 72.9 万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平安好医生平台累计访问人次高达1亿,APP新注册用户量增长10倍,APP新增用户日均问诊量是平时的9倍。 

  在我国市场法制化建设越来越完善的今天,敬畏法律,合规经营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平安健康在2016年5月13日、2017年4月26日、2019年5月10日,三次均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平安健康注册地在深圳前海,但其实际经营地址则位于上海凯滨路166号的上海平安大厦B座16至19楼。而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明确要求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好医生集团负责人介绍,“好医生”商标案虽尘埃落定,但平安好医生侵权继续,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平安好医生的侵权行为,给好医生集团带来了更大的冲击和损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好医生集团从1月25日至今,已向全国各地抗疫“战线”捐赠了包括药品、口罩、防护服在内的近20批物资,累计捐款捐物高达2000多万元。与此同时,为了给抗疫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好医生集团加大抗病毒、增强免疫力类药品生产力度,还启动了口罩和消毒液生产线。“在平安好医生的宣传攻势下,好医生集团疫情期间所做的这些工作,以及品牌形象被遮蔽了。”好医生集团负责人说。 

  难题待解 

  4月23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9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四川、重庆两地法院还联合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好医生”商标侵权诉讼案位列其中。 

  在白皮书点评中,法院认为平安健康在使用其商标过程中,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侵犯了好医生集团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针对“好医生”商标案的典型意义,法院警示“本案判决给各市场竞争主体敲响了警钟,各企业在市场经营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规范、合理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否则有可能会构成侵权,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2019年,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636件,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作为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庭,通过“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的创建,审判质效大幅提升,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从2014年的147天缩短至2019年的79天。 

  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速度在明显加快,除此之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化体系也越来越完善,各种强有力的政策举措不断推出。去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意见明确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去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面对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在最高法最新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中特别强调,要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同时还要制定知识产权裁判执行实施计划和工作指南,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查控、失信联合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大裁判的执行力度,确保知识产权裁判得以有效执行。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赔偿低、举证难、周期长、执行难等问题,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以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生效裁判得到依法高效规范执行。在具体实施计划中,明确要做好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和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等裁定的执行工作,按照立案登记制及时立案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判决执行效率,实施计划稿还强调,要依法快速查找、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据悉,下一步,最高法还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专门开设“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公开”版块,集中公开知识产权判决执行相关情况,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秦一 本报记者 龚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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